关于浙江分公司不正常航班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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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浙江分公司不正常航班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浙江分公司不正常航班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功能目标: 为不正常航班旅客提供优质餐食服务,提升航班不正常情况下旅客满意度,保证服务品质。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延误航班服务标准》Q/CAH-CAH-PSS-20-101-2019
《取消航班服务标准》Q/CA-CA-PSM-20-201-2019
《备降航班服务标准》Q/CAH-CAH-PSS-20-301-2019
《机型调整服务标准》Q/CA-CA-PSM-20-401-2019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 供应商根据标准为国航旅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国航延误航班服务标准的餐食,供餐时间段至少包含以下时段,具体为早餐:07:00-09:00、正餐:11:30-13:30/17:00-19:00、夜宵:23:00 以后,供餐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夜宵,餐食标准应满足上述的标准规范;
2.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3套正餐菜谱,并每10天进行更换,更换菜谱需与国航达成一致;
3.每100份餐食须备份15份米饭以及5份素食,备份不额外收取费用。
4.供应商提供的餐食加工工艺、技术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封存样品的要求。正式供货的产品须与投标书要求或国航封存的原材料、规格、质量保持一致;
5.国航通过口头、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供应商订餐,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配送:①航班大面积延误时须在90分钟内送达国航指定地点;②其他航班延误时须在60分钟内送达国航指定地点;交货地点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供应商应根据餐食的数量和供餐时间的紧急程度,安排1人以上协助国航员工进行餐食分发或直接服务旅客;
6.如遇特殊情况须临时增加用量的,供应商应主动配合;
7.供应商提供的涉及旅客餐食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全过程应有隔离、有监控、有制度、有记录、有责任人,各项安保措施符合要求,过程可防、可控。
8.供应商提供餐食服务的岗位员工须符合背景调查条件,送货人员相对固定,并服从国航安保规定和工作人员指导。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具备《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可配送至隔离区内。 验收标准:符合上述国航服务标准要求 建议合同期限:18个月 其他:预算金额为18个月2100000元(含税价),拟签订二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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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其他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1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石文杰 | |
联系人电话:0571-86663680 | |
联系人邮箱:511483126@qq.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