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1024377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孔树脂(2409)采购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乌审召分公司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分盐结晶装置用于特种污染物的吸附分离使用大孔树脂的供货、卸货、专业服务、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计划采购数量30吨,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综合评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评标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在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时(或试用效果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启动备选供应商。启动备选供应商时由招标公司向备选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1.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情况 |
备注 |
1 |
060903000096 |
大孔树脂|(LS -16)粒度(0.315-1.25mm)(%)≥95 磨后圆球率(%)≥90 树脂总膨胀率(%)≤5 含水量(%):50-60 堆积密度0.65-0.75 湿真密度1.05-1.10 操作负荷60%-120% 25kg/包 |
吨 |
30 |
日常消耗:分盐结晶装置纯化更换树脂 |
乌审召分公司 |
(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对招标人处理水样进行小试试验,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水质小试试验结果;投标单位需根据水质小试试验结果并满足大孔树脂的技术要求,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将大孔树脂8吨送至买方现场,进行所供大孔树脂试用,根据试用效果,若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则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发货通知后在10日内按照买方要求的数量送至买方现场;若试用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且卖方所提供的8吨大孔树脂不予付款,未使用部分由卖方自行回收且费用自理,如卖方所提供的大孔树脂经使用给买方造成损失,则由卖方进行赔偿。
2.4供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工业园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指定地点交货、卸车。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将大孔树脂8吨送至买方现场,进行所供大孔树脂试用,根据试用效果,若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则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发货通知后在10日内按照买方要求的数量送至买方现场;若试用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且卖方所提供的8吨大孔树脂不予付款,未使用部分由卖方自行回收且费用自理,如卖方所提供的大孔树脂经使用给买方造成损失,则由卖方进行赔偿。在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后15天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中标货款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将中标人加入招标人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到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保金。当全部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后支付100%的货款。原履约保证金即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质保期为自货到且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家甲醇制烯烃项目分盐装置高浓水处理的大孔树脂供货业绩证明(试用合同除外)。(需提供可以证明以上要求的供货合同,如供货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补充技术协议或使用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9日 10:00至2024年12月19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9日 10:00至2024年12月20日 16: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30日 1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4年12月30日 1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伟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电 话:0477-3132503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池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中煤能源大厦510室)
联系方式:0477-8959102、0477-8959100、16600068337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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