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洪雅县城市副中心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污水处理能力从 1500m³/d 提升至3000m³/d,出水标准为《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服务人口50000人,新建 DN400-DN600污水收集管网9.38km。;
合计:12.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12.0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中标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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