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百八十九次物资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SWZ24189)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并委托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厂商要求 |
1 | 001 | 工器具及钢丝绳 | 包1∽包3 | 制造商 |
2 | 002 | 钢板 | 包1 | 制造商/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同批次投标多个包,每包的投标总价20万以下(不含20万),可免于提交任何形式投票保证金及承诺函),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3.10002标段经销商应答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近三年自身的同类产品合同业绩不少于一项。
3.11接受经销商应答的,禁止制造商和其授权委托的经销商应答同一标包;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唯一经销商参加应答;不接受次级代理或转代理的应答。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gccetp.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电工交易专区)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工交易专区)操作要求进行上传。(评审以ETP线上上传文件为准,电子邮件电子投标文件(PDF盖章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仅做为留档所用;如线上文件缺失,电子邮件电子投标文件(PDF盖章版)中有相关文件,按未提供相关文件进行判定。如线上文件关键信息模糊,可参照电子邮件电子投标文件(PDF盖章版)对应内容确认信息。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工交易专区),其中规定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要求打印出来手动签字、盖章并扫描后插入相关文件对应位置处,系统支持开标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文件上传格式大小详见投标工具要求,对于图片较多的文件请应答人合理利用文本编辑工具中的“图片压缩”功能等其他方式压缩文件大小至前述范围内,如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在对应端口上传容量超限,可将完整商务文件(PDF盖章版)、技术文件(PDF盖章版)上传至其它端口,原商务文件端口、技术文件端口中必须注明完整商务文件(PDF盖章版)、技术文件(PDF盖章版)上传的端口名称。
投标文件制作形式:本招标批次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光盘文件,不接受投标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内容一致性,均需提供PDF版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递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联系人及递交邮箱地址 | |||
分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001∽002 | 李女士 | 19897197968 | 736172150@qq.com |
(1)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加密投标文件发送要求:投标人以分标为单位将开标、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四位数字的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即一个分标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名称命名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例:001工器具及钢丝绳+包1+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电子邮件解压密码发送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严禁提前发送。
解压密码按下表制作:
投标人名称 | 分标编号/名称 | 包号 | 发件邮箱 | 解压密码 |
自行设定(4位数字) |
注:为避免网络问题造成邮件发送(上传)超时或失败,建议投标人不要刻意卡时间发送(上传),尽量提前发送邮件及上传网站比较稳妥。逾期(以收件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或者未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解压密码错误或密码不全的投标文件,按否决应答处理。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递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递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方式为: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上开标。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上的报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下载SGCC文件,并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未完成上述投标工作的本次投标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25号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邮编:81000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中关村西路15号
邮编:810502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9897197968
电子邮件:(见采购公告“投标文件提交(递交)地点”要求)
财务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971131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山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63001483602050003228
开户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25号附5号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sgccetp.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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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