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422
项目名称:仁心湖畔花圃雕塑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A、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 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4-422
项目名称:仁心湖畔花圃雕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1 |
仁心湖畔花圃雕塑采购项目 |
1项 |
400000.00 |
为仁心湖畔花圃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36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591-2286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张博艺、丁双双、廖丽松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博艺、丁双双、廖丽松
电 话: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