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桩基及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备[2019]8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南侧。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桩基专业分包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兴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邀请各单位参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投标。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仓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桩基及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9991m2 招标控制价 3521833.81(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标)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南侧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采用PHC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PHC-500-AB-100-11及CFG桩复合地基,含试桩、截桩头、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工程资料、检验试验及验收。包工包辅料机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叁级 资质及以上,且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近 3 年与本工程结构形式相同或类似的工程,单项合同额达到1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你单位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5日,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提供以上资料(法人委托书需包含领取人姓名、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及投标确认单通过网络(邮箱:398148498@qq.com)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南侧北京兴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武清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开标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兴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源春道南侧
联 系 人: 安志伟 电 话: 13331036063
传 真: / 电子邮件: 398148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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