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南山路中段道路工程征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南山路中段道路工程征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兰州市七里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兰州市南山路中段道路工程征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2.2 项目编号:ZTKL-FWL(2024)015
2.3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
2.4 项目概况:南山路中段道路征拆工作已全部完成,该道路已建成通车。
2.5 本项目招标范围:征拆资金核算审计。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完成提交审计(审核)报告、管理建议书并经兰州市七里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认定后为止。
2.7 报价方式:参照甘发改服务[2013]5号之规定收费标准,由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及工程特点、难易程度自主报价,填报 下浮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履约记录及财务状况;
3.2 独立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须近5年内(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审计工作(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4 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相关材料;
3.5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相关审计工作;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6 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应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和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获取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4.2 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投标人将以上资质文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版(PDF格式,标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209876670@qq.com),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投标人邮箱。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234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31-266482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天凯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8119429880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