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隆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遗书第001号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内容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页码第18页中3.2投标报价,中所有内容。
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页码第18页中3.2投标报价,中所有内容更正为;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页码第56页中所有内容。
更正为: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页码第56页中更正为增加以下;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3.5 若本单位无造价师投标人可委托由编制资格的造价公司出具,并签订委托协议,附造价公司营业执照及造价师有效证件。不同投标人不可委托同一造价公司出具该清单,否则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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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