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苏发改基础发【2021】1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aseline;="">2.2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aseline;="">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aseline;="">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aseline;="">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4.2通过ISO9000及以上质量体系认证;
3.4.3具有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人防工程业绩(业绩须已完工,并提供完工证明材料);
3.4.4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批准生产品种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aseline;="">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aseline;="">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 。
aseline;="">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