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的投标人:
现对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YZJ-2024-1210)补遗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款: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结算评审后的工程费价格的1.4%作为最高限价。 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修改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结算评审后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价格的1.4%作为最高限价。 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二、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壮烨展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