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城城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调整黎平县城城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黎发改审批〔2024〕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2663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黎平县城北片区。 | ||||||||||||||
2.2 建设规模:1.新建雨水管道9912米(其中:DN1400的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185米,DN800的1991米,DN1000的1713米,DN1200的1561米,DN1400的1462米);2.新建检查井271座(其中:D1250的检查井45座,D1500的检查井52座,雨水连接暗井(0.8×0.5)59座,雨水连接暗井(1.0×0.5 )66座,雨水连接暗井(1.2×0.5 )27座,雨水连接暗井(1.4×0.5)22座);3.新建单篦雨水口300座,排水泵站3座,移动排水泵车1辆。 | ||||||||||||||
2.3 合同估算价:308524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黎平县城城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07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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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