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1179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能源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南坪乡,对外交通十分便利,装机容量为49.3MW,安装58台歌美飒G58-850型风力发电机组,投运达14年。
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增容改造方案,改造后总容量为128.98MW。拆除26台歌美飒G58-850型风力发电机组,原址安装16台5.6MW风力发电机组和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具体改造机位详见可研报告);改建后32台0.85MW风机和4台5.6MW风机共计容量49.3MW(通过技术手段限制额定容量),采用原接入方案接入电网;剩余12台5.6MW风机和2台6.25MW风机共计容量79.68MW(通过技术手段限制额定容量),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新增1台100MVA主变及其间隔配套,同期新建一回110kV送出线路接至汪营220kV变电站,接入系统设计方案以最终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建设地点: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南坪乡(齐岳山)。
2.2招标范围
湖北能源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和原有齐岳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及35kV集电线路改(扩)建部分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及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科技创新、整体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含工程质量检测)、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前的全部专项验收);26台歌美飒G58-850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的保护性拆除及兜底按挂牌价格摘牌处置(如有);整体系统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负责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相关专题报告修订、编制及评审、施工图技术交底、派设计代表驻场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勘察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服务。
(2)设备采购
本项目全部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运输、接车、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另外,办公和生产、生活家具及家电采购、厨房用具、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清单采购;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电缆标识桩均应定制“中国三峡”Logo,按发包人要求制作。
(3)建筑安装工程
本项目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拆除工程。
(4)验收及手续办理
办理与项目施工、并网及验收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统筹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所涉及审查、验收、协调等费用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明确指示由发包人负责的或必须以发包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费用,其余本工程所涉及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发包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7)本项目至合同范围分界点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手续办理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以128.98MW全容量并网并满足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各级电网公司的验收要求为准。
(8)旧资产处置(如有)
本项目涉及26台歌美飒G58-850型旧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箱变等设备的处置,若出现资产处置挂牌后出现无人摘牌的情况,由承包人兜底按挂牌价格摘牌处置,有效衔接旧资产拆除与处置,确保符合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
(9)科技创新项目
负责完成“齐岳山风电以大代小改造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科研项目,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改造基础及道路优化扩展、风机基础爆破开发新工艺、废旧风机拆除安措新工艺等方面的研究及示范应用;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报告3份,申请专利不少于2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
(10)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1)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风力发电机组带电运行240小时无异常和故障(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风机及塔筒进入质保期,其它设备及建筑安装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后,进入质保期,本项目风机、塔筒、SVG设备质保期5年,其它设备及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为2年。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底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总工期12个月,2025年9月底前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5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本项目科研创新项目,所有成果最迟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完成。
2.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电网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①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国内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容量的已完工陆上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移交生产文件(完工或竣工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至少2个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已完工国内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的陆上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国内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陆上风力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移交生产文件(完工或竣工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说明:若联合体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人员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至少1个国内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已完工陆上风力发电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相关业绩合同、移交生产文件(完工或竣工或业主证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合同中未明确项目经理的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等);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并注册于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并注册于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近两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合计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时整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8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10时00分(同开标时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为027-8660659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27-86606593
电子邮箱:xie_mengyong@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7-8660 6832
电子邮件:yang_xiao4@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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