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区灵溪镇防洪工程结算审计(一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佐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Y-CG2024-1217
项目名称: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区灵溪镇防洪工程结算审计(一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结算审计(一审)费用基本费2万元,结算审核核减额部分另收费,按不超过核减额的4%计取。
最高限价:结算审计(一审)费用基本费2万元,结算审核核减额部分另收费,按不超过核减额的4%计取。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采购需求 |
1 |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信州区灵溪镇防洪工程结算审计(一审)服务 | 1项 | 结算审计(一审)费用基本费2万元,结算审核核减额部分另收费,按不超过核减额的4%计取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通过“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6)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后(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采购文件领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36号3幢
方式:上门获取(注:提供以上“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00时
递交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星河国际1号楼1807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星河国际1号楼18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2、凡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磋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中标、成交后承担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磋商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将在网上发布,请各服务商密切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办事处(章)
地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793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