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人:
现针对《兴赣高速兴国南收费站交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询价文件》中的内容作修改如下:
一、将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报价函的附表报价汇总格式(见询价文件第32页)修改为如下表:
报价汇总表 | |||
标段号:兴赣高速兴国南收费站交警宿舍楼改扩建工程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章次 | 科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902 | 兴国交警宿舍改造-建筑装饰工程 | |
2 | 903 | 兴国交警宿舍改造-安装工程 | |
3 | 904 | 办公楼与宿舍楼连接雨篷 | |
4 | 905 | 兴国南交警综合楼楼梯间封闭 | |
5 | 暂列金额(不可竞争费用) | 40000 | |
6 | 投标报价(1+2+3+4+5) |
报价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二、本项目《询价文件》公告中“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见询价文件第4页)由“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9:30。”修改为“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9:30。”
本补遗书内容为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与本次补遗书不一致之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报价人将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报价文件与赣云采平台上传的报价文件作同步修改。对各潜在报价人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