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康县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4)2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康县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GSQD-202451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区域包括科技服务中心、阅读中心、美术展 览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规划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康县财政局片区防洪渠改道工程及康县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一)科技服务中心
1.设备及土建:黄色地面漆 326.25 平方米;大理石铺装 104.17 平方米,(康县科技服务中心)门头立体发光字 5 个;玻璃门 18.64 平方米,千层镜 2 个,断桥铝雨棚 116 平方米,通道钢筋混凝土 26.43 平方米,台阶钢架 9.41 平方米,不锈钢护栏 20 米,不锈钢 扶手 46 米,地面硬化 23.32 平方米,异形隔断感应门4 套,断桥铝隔断 11 平方米,地 弹玻璃门(2.26×0.85 米)2 套,墙面乳胶漆 449.7 平方米,环氧地坪漆(地面)893 平方米,顶面喷漆(顶)1090 平方米,附属设施等。
2.建筑装饰工程:发光灯箱 9 个,磨砂玻璃贴 uv 太空画面 80 平方米,磨砂玻璃贴 uv 黑色画面 24.2 平方米,后二层玻璃门贴 10.8 平方米,卫生间窗户磨砂玻璃贴 3.64 平方 米,科技小精灵灯箱 42 个,标识牌等。
3.大厅墙改造及卫生间改造工程:墙体拆除 120.16 立方米, 墙面窗口扩大楼梯短板拆 除 32.38 立方米,渣滓清运 138 立方米,室内静电板拆除 54.51 平方米,拆门 6 个,安装室内套装门(2.13×1.04 米)2 个,砌墙 132.054 立方米,墙面粉刷 1369.2 平方米,砂夹石回填 12.66 立方米,地面混凝土硬化 9.53 平方米,地墙面贴砖 75 平方米,地面防水 55 平方米,蹲便器改造 6 组,小便池 4 组,坐便器改造 2 组,洗手台 2 组等。
4.消防改造工程:消防设施 1 项,消防栓箱拆除安装 6 个, 应急照明指示灯 2 个,配 线 244 米, 电缆 ZN-RVS-8X1.5---116 米,配管 JDG20---120 米,配管 JDG25---28 米, 自动报警系统 调试 1 系统,排烟风机拆除及安装 1 套,桥架拆除及安装 2 项, 桥架电缆 136 米,配电箱 1 套,更换消防栓 6 套,更换消防管 DN705.7 米,消防管改造 18 米。
5.墙面维修工程:康县科技服务中心彩绘 767.86 平方米,科技服务中心乳胶漆 1778.576 平方米,投影灯 1 套,亚克力装饰 30 平方米,1.5 电源线 50 米,线管 10 米,开关 2 个,120 瓦投 影灯 1 个,40W 投影灯片/120W 投影灯片 3 套等。
6.设备购置:人类的千里眼—天文望远镜 1 套,三级宇宙速度 1 套,解构运载火箭 1 套, 人类载人航天记 1 套,神舟飞船 1 套,空间站组装 1 套,新中国诞生 1 套,工业伊始 1 套,世界首例断指再植手术 1 套,杂交水稻 1 套,科技春天 1 套等设备。
(二)阅读中心
1.建筑装饰工程:拆除 24 砖墙长 18 米高 4.75 米,玻璃大门宽 1.8 米,高 3.6 米,墙面 木工板 155 平方米及乳胶漆墙面,拆除原有吊顶 140 平方米,拆除地面瓷砖 60 平方米等。
2. 电气、给排水等安装工程:轻钢龙骨隔墙(双面木制基层板、石膏板)面积 2.4×4.75 米, 大门上面做 40×60 镀锌方钢骨架双层木工板、石膏板 5.7×1.5 米,钢化玻璃地弹大门 宽 5.7 米,高 3 米,墙面刷稻草泥 115 平方米,墙面木工板基层、石膏板装饰面 23 平方米,石板吊顶 145 平方米,铺木地板 145 平方米,地脚线 15 米,原有地面瓷砖恢复 60 平方米、过门石 6.1×0.6 米,改造强弱电(插座 9 个),灯光(吊灯 16 个、轨道射灯 60 个、条形灯 30 米),书柜 73 平方米、地台 50 平方米等。
3.改造廊桥:改造廊桥一座面积 103.32 平方米。
4.改造钢梯:改造钢梯 1 座。
5.改造电梯—建筑装饰工程:基础 1 项。
6.改造电梯—电梯安装工程: 电梯及安装 1 部。
7.室外工程:马蹄石 210 平方米,道牙石 100 米,修补室外大理石 30 平方米,跌水井2 个,汉白玉护栏 35 米等。
(三)美术展览中心
拆除原六楼会议室主席台,拆除五楼原大办公室隔断墙 66 平方米,新做石膏板隔断 105.70 平方米, 内墙体粉刷 884.9 平方米,新作画墙 98.81 平方米,新做窗套及窗帘 9 副,购置档案柜 30 组,制作多层板书柜 352 平方米,电路吸顶灯更换,改造楼梯及车棚等。
第二标段:(四)文化服务中心
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墙体维修 1950 平方米,各功能教室文化墙、置物架、门牌、牌匾、灯具、安全纱窗、管线、插座、开关、粉墙等。
(五)规划中心
对原有规划中心装修及布置,包括墙面布置 212.70 平方米、 矿棉板吊顶 212.70平方米,配电等,具体工程量为:墙体粉刷 212.70 平方米,双层木工板+石膏板布置墙板 31.00 平方米,石膏板墙面板 181.70 平方米(含宣绒布 126.00 平方米), 四周灯带400.00 米,轨道射灯 55.00 个,展柜四个共计 5.10 平方米, 吊顶 212.70 平方米。
(六)全民健身中心
暖气改造具体内容为:DN63 铝塑管 10 根,DN50 铝塑管 30 根,DN25 铝塑管 30根,DN50 无缝钢管 5 根,DN63 无缝钢管 5 根 ,DN40 无缝钢管 10 根,DN75 保温管12 根,DN63 保温管 15 根,铸铁暖气片补装 20 片,原有暖气片维修 100 个(补芯排筏、对丝、垫片等),所有管道均配套弯头、三通、球阀、直接、活接等,室外暖气检查口钢 筋水泥盖板 1 个。拆除隔墙 120 平方米,石膏板隔断 304.77 平方米,封窗户 24.50 平 方米,原破损木质地板拆除 236.72 平方米,安装石塑地板 236.72 平方米,新建木质地 板 200.00 平方米,屋面维修 595.38 平方米,安装金属踢脚板 285.40 米,所有管道铁件 刷漆 71.92 平方米,安装断桥铝合金玻璃地弹门 7.50 平方米,消防门安装玻璃 2.27 平 方米,电路改造 1000 平方米,内墙面亮化 8200 平方米,门刷漆 18.62 平方米,屋面维 修(夹胶玻璃维修 200 平方米, 压型板屋面 300 平方米,新建环氧自流平地面 300.00平方米,更换成品水槽〔含水槽、水斗及接通落水管〕200 米),塑胶地板铺设 200 平方米,安装吸顶灯 40 套,安装轨道灯 100 套。
(七)城区市政设施建设
检查井改造 1 项,基础设施改造 1 项,雨水管网 39 米,新建路灯 10 盏,城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更新 35 个,城区公共服务标识一 11 套,城区公共服务标识二 531 套,环境综合整治 52755.59 平方米。
(八)防洪渠改道工程
入口检查井土建工程 1 个、安装工程 1 个,箱涵工程 150 米, 沥青路面拆除恢复 工程 945 平方米,浆砌块石挡墙拆除恢复工程 24 立方米,穿路管涵工程 8 米,青石板 路面拆除恢复工程 32 平方米。 。
4、本项目划分为2个监理标段。
5、建设地点:康县城区。
6、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7、计划工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二、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拟派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4、现场提供的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
5、 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服(2020)296 号文,并将进甘信息登记表扫描到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由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1、采用现场信息填报方式,填报信息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印章)放入投标文件,同类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2、领取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3、地点:甘肃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第三安置区)领取招标文件。
4、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上午10:00时
2、开标地点:甘肃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第三安置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 1329939099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勤勤 联系电话:13830958040
甘肃勤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