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丁江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丁江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由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基)【2023】4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吉水县丁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联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吉水县丁江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水县丁江镇
2.3 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 870913.25元。
2.4 计划工期:64日历天(2025年1月27日--2025年3月31日)。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部分10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部分10分,报价部分80分,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 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 单位。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1月17日 10 时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2025 年1月17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7.其他说明事项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6)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标段的平均值(B 值)不变。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 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 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 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5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得随意变更关键岗位人员。
7.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7.7 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7.8 投诉(异议)须知:投诉(异议)渠道不限于来信、来访、电话、邮箱、
传真、通讯地址。吉水县发改委电话:0796-8680092、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 0796-8680566、邮箱:jsswggg@163.com、传真:0796-8680316、通讯地址:吉水县郡府路;吉安市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电话 0796-8680792。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水县丁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791915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联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979649640
地址:吉安市福建大厦901
招投标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6-8680566
2024 年12月20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5、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6、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