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可行性研究与操船模拟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可行性研究与操船模拟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可行性研究与操船模拟服务
项目概况
为实现珠海LNG码头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功能,需要开展夜航可行性研究与操船模拟服务, 并将最终研究报告报审海事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调研和资料收集分析 收集资料主要包括码头及其前沿水域概况、航道通航条件、港区通航管理规定、靠泊船型及作业时间、水域附近船舶交通流及近年来的船舶交通事故等,分析港区通航环境概况和目前LNG船舶航行和靠泊作业的情况。 2.构建船舶数学模型和制作船舶航行三维视景 基于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根据码头及附近水域实景,以及珠海LNG专用航道现状,并叠加导助航设施、岸上建筑物、码头等三维模型,制作LNG船舶进出港航行的三维航行环境,直观地展示航道及码头附近水域的通航条件。 3.LNG船舶模拟及夜航安全性分析 根据需要,在三维仿真系统中设置不同的风速、洋流和能见度参数,进行Q-MAX、17.4万m3和3万m3 LNG船舶夜间进出港和靠离泊模拟试验研究,得到LNG船舶夜间进出港和靠离泊的运动轨迹和操作要点,包括引航员、拖轮、护航船的配合指导,分析LNG船舶夜航的可行性、操纵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等。 4.报告撰写和审查 撰写《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报审版”、“报批版”)以及《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操船模拟研究报告》。 5.研究报告的验收 研究报告初稿完成后,中标人首先进行内部的审查和修改,然后提交给招标人,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和协商。在此基础上,提交海事主管机关审查,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和承担相关费用。专家评审后,中标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告,向招标人提交报批版研究报告。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可行性研究与操船模拟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ZHLNG-CA-TS-WPS-ITB-DT-2024-024/01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调研和资料收集分析 收集资料主要包括码头及其前沿水域概况、航道通航条件、港区通航管理规定、靠泊船型及作业时间、水域附近船舶交通流及近年来的船舶交通事故等,分析港区通航环境概况和目前LNG船舶航行和靠泊作业的情况。 2.构建船舶数学模型和制作船舶航行三维视景 基于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根据码头及附近水域实景,以及珠海LNG专用航道现状,并叠加导助航设施、岸上建筑物、码头等三维模型,制作LNG船舶进出港航行的三维航行环境,直观地展示航道及码头附近水域的通航条件。 3.LNG船舶模拟及夜航安全性分析 根据需要,在三维仿真系统中设置不同的风速、洋流和能见度参数,进行Q-MAX、17.4万m3和3万m3 LNG船舶夜间进出港和靠离泊模拟试验研究,得到LNG船舶夜间进出港和靠离泊的运动轨迹和操作要点,包括引航员、拖轮、护航船的配合指导,分析LNG船舶夜航的可行性、操纵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等。 4.报告撰写和审查 撰写《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报审版”、“报批版”)以及《珠海LNG液化天然气船舶夜航操船模拟研究报告》。 5.研究报告的验收 研究报告初稿完成后,中标人首先进行内部的审查和修改,然后提交给招标人,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和协商。在此基础上,提交海事主管机关审查,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和承担相关费用。专家评审后,中标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告,向招标人提交报批版研究报告。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③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实验室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经船级社认证的船舶操纵模拟实验室,并提供相应的船级社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Q-MAX船型LNG船舶操纵模拟试验服务业绩或Q-FLEX船型LNG船舶操纵模拟试验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服务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报告等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3.3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7)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恒和中心1栋14-16楼 |
联 系 人:倪延双 |
电子邮箱:niysh@cnooc.com.cn |
邮 编:519000 |
联系电话:07566189029 |
异议受理人:钟海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756-6189019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q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张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