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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迤沙拉村庄整体风貌提升及修缮项目
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出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调整:
公告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调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望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特此补遗!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