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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开架式气化器(ORV)框架协议采购开架式海水气化器\PN14.5 5个 7.5℃/2.5℃ -159℃/0.5℃ DN200 Al LNG/

2024-12-2400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天然气分公司标准化采购—开架式气化器(ORV)框架协议采购开架式海水气化器\PN14.55个7.5℃/2.5℃-159℃/0.5℃DN200AlLNG/海水结冰设计Al(招标编号:NWZ250103-2109-05100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开架式海水气化器\PN14.55个7.5℃/2.5℃-159℃/0.5℃DN200AlLNG/海水结冰设计Al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开架式海水气化器\PN14.55个7.5℃/2.5℃-159℃/0.5℃DN200AlLNG/海水结冰设计Al 5.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资质许可证A2或A2以上,且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沿海LNG接收站5台(含)及以上LNG气化能力不低于165t/h且设计压力不小于13.5Mpa的开架式气化器(ORV)的运行业绩,且有效供货业绩至少包含1台运行时间10000小时以上的运行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签署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有关发票的要求按照招标中心要求在相关系统中完成上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在开标前,投标人若对技术响应有偏差,须以澄清函的形式经业主(使用方)书面同意,方被视为可接受的有效偏差,且须在投标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中明确标出所有偏差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存在未经认可的偏差,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ORV的设计及材料应符合“开架式气化器询价文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我方将按“开架式气化器询价文件”的要求完成系统的设计、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指导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上述顺序向业主(使用方)移交所需的资料。” (4)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所供产品质保期为货物正式投用后12个月内。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任何问题,本投标人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全新的部件或产品及其相关费用,质保期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5)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如买方需要,我方将在不迟于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响应,48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进行服务;如遇紧急情况,在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 (6)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正式交付前,能提供满足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接收站工程数据采集要求(或标准)及对供应商关于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资料。如违反此项承诺,自愿接受买方给予的经济处罚。” (7)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ORV气化器涂层质保期为:运行时间不小于4万小时。如实际运行过程中,未达到4万小时,需要进行涂层修复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按照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修复,业主有权扣除剩余质保金。” (8)投标人使用的过渡接头应满足《Q-SHCG11034-2019开架式海水气化器(ORV)采购技术标准》的要求,须提供性能测试报告;或投标人使用的过渡接头已经过充分的工业验证,能够提供LNG接收站用户证明,且运行时间不少于30000小时,并提供出厂测试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24日9时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江燕青。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月5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黄绍华 联系人: 江燕青

电话: 18853283699 电话: 0258648617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gxlngwzgyb.trq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jiangyq@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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