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911朔州至太原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SX20244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忻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G5911朔州至太原高速公路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410001,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G5911朔州至太原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G59呼北高速公路的联络线,同时也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第三纵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忻州市神池县,与呼北高速朔神段相接,终点位于忻州市静乐县赤泥洼乡,与太原西北二环及太佳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129公里,投资估算约190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m。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提供贯穿项目投资决策等前期工作阶段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开展不限于本次招标服务范围的报批、报建、报验以及各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等服务工作; (2)初步勘察设计:包含工程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其他相关设计内容、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科研(如需要)及后续服务等; (3)前期专项评估:
2.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咨询服务成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意见。 2.4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包括“公路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业绩; (2)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若某一项业绩中同时涵盖路基、路面、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等内容时,上述要求可分别予以认定。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业绩和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包含:路基、路面、特长隧道)的勘察设计业绩。 注:①若某一项业绩中同时涵盖路基、路面、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等内容时,上述要求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企业适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5 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2 资质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全过程项目咨询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和初步勘察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其他成员单位须满足如下条件:招标公告资格条件3.1、3.5、3.6、3.7、3.8、3.9、3.10的要求,如成员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工作时,另须满足招标公告3.2资质要求中的第(2)项和第(3)项。 3.11本招标公告中近三年或近五年中的“近”是指从开标日起计算的时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4.2 获取方式: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4.3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4.4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351-4663017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3 本项目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未能选择特许经营者,导致项目取消或咨询服务费无法支付等风险,投标人应提前研判,风险自担。 9.4 本公告仅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9.5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网站招标公告附件。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尚悦路1号 联系电话:0351-4663056 电子邮件:sxjtjgjw@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尚悦路1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351-4663017 电子邮件:sxjttghc324@163.com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035104897 18519103324 电子邮件:hjsx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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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