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灰招标采购项目(第1次变更)
第1次变更
第一章招标公告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石灰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NGZB-2024-638
1. 招标条件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需 石灰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
2. 招标范围
石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招标产品。 2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投标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没有出现过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4具有招标产品销售许可证(非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例外)。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招标 /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机构通过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13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0 元。
8. 供应商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上传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报价文件,均须使用平台专用CA进行签署,否则导致文件无法上传、被认定无效、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后果自负。各供应商请按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首页《关于办理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的要求及时办理CA证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朱畅 |
电话 | 010-51323740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
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 |
联系人 | 朱畅 |
电话 | 010-51323740 |
汇款信息 |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
账号 | 1001320619100020478 |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