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2批货物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0500022001905996)
招标文件澄清总回复公告(编号:0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2批货物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0500022001905996)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编号:001),澄清内容如下:
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项目涉及多个设备,是否所有设备均需提供授权 | 2、货物框架采购文件中有300AH,400AH和500AH蓄电池,这三种蓄电池常规配置在电池室中,和直流系统没在一起,蓄电池至充电柜连接线缆是否需要提供,若需要请提供蓄电池至直流充电屏距离。 | 2、蓄电池至充电柜连接线缆需要提供,长度距离不得低于30米。 | ||||||||||||||
2、35kV高压柜电能表、微机保护装置是否开关柜厂家不需报价,预留安装位置即可? | 1、请贵公司明确:隔离开关是否需我司提供钢支架? | 2、(1)实际需求为YH10W-108/281GY,数量3台。(2)避雷器不需提供钢支架; 4、110kV电流互感器不需提供钢支架? 6、电流互感器端子箱按照后期实际设计需求,通过合同订单方式再确定端子箱的外形图及内部接线图; 二、35kV一次设备 9、电流互感器:不需提供钢支架; 11、电压互感器端子箱:按照后期实际设计需求,通过合同订单方式再确定端子箱的外形图及内部接线图。 12、隔离开关不需提供钢支架; 14、10kV干式电压互感器:不需提供钢支架; 16、高压熔断器:规格型号可按技术规范中型号进行报价。 18、电压互感器端子箱:按照后期实际设计需求,通过合同订单方式再确定端子箱的外形图及内部接线图 19、电源检修箱:按照后期实际设计需求,通过合同订单方式再确定端子箱的外形图及内部接线图 | 问题:请问移动式直流充电机是否充电电流满足30A,50A,充电电压满足110V,220V即可?市面上未询到能满足此要求“充电电流0—5000A内任选,充电电压0-3000V任选”的直流充电机,若需要,请提供一下参考品牌? | 2. 技术规范书中要求配置移动式UPS电源,电池容量要求“磷酸铁锂电池组,不低于4.5kWh”,是否可以配置常规铅酸蓄电池,请确认。 | 2.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 报价投标文件”的“标的6 报价明细表”条款中,单台报价明细表一共有CJT-2/2-6.3(CJT-2/1-6.3)调速器、YWT-1000-16(YWT-600-16)调速器、YWT-5000-16(YWT-3000-16)调速器、调速器刹车装置及刹车控制阀装置四大类。通过查阅招标文件“3_标的6:技术规范书(2025至2027年85座小水电生产项目调速器设备采购)”发现并没有告知每种类型设备对应的供货数量,因此无法汇总标的6包01、包02的投标报价合计金额。CJT-2/2-6.3(CJT-2/1-6.3)调速器、YWT-1000-16(YWT-600-16)调速器、YWT-5000-16(YWT-3000-16)调速器、调速器刹车装置及刹车控制阀装置这四大类是否可以理解为标的6包01对应的四大类:CJT-2/2-6.3调速器,YWT-1000-16调速器,YWT-5000-16调速器、调速器刹车装置及刹车控制阀装置;标的6包02对应的四大类:CJT-2/1-6.3调速器,YWT-600-16调速器,YWT-3000-16调速器、调速器刹车装置及刹车控制阀装置。烦请详细告知。 | (2)报价合计金额:标的6包01、02包均对应四大类:(CJT-2/2-6.3调速器,YWT-1000-16调速器,YWT-5000-16调速器、调速器刹车装置及刹车控制阀装置)的单项总计报价。 | ||||||||||
2.项3.1.2介质损耗因数tanδ(90℃)≤0.3%与项3.2.3.5介质损耗因数tanδ(90℃):≤1.0%冲突,是否可以按照标准≤1.0%执行? | 2.介质损耗因数tanδ(90℃)按照标准≤1.0%执行; | |||||||||||||||
2、P13 3.3.1.1.2 绝缘水平 请确认干式变压器是否可以不做截波? | 请贵公司明确:移动式机组,是否是防音型机组带拖车? |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业绩评审在技术,但是模版里业绩要求放在商务部分,且商务文件要求不超过300页,如果我公司将全部业绩的证明材料都放在商务投标文件中,会受到篇幅限制,请问是否可以将业绩项目情况表放商务文件,然后合同证明材料详见技术文件,在技术文件附合同完整支撑材料? | 现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01/14 09:30:00 请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12-26 0评论2024-12-260 0评论2024-12-260 0评论2024-12-260 0评论2024-12-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