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ZBZBZ0000353ZX0015,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3吨电动叉车1台,主要用于移动项目(电缆线、电池、一体化机柜等设备)的装卸工作,以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税费、运输费、搬运费、保险费、叉车电瓶、上牌照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及服务。具体服务要求明细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3 预算总金额:12万元。
1.4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15天内交货并负责把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最高限价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标人数量:1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或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或截图,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2.10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授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2 月31日 8 时 0 分至 2025 年 1月6日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填写下表(可编辑版),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uchuanyou7616_xm@cicdi.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下表所填写的E-mail中,邮件发送完成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银行联行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10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11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12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注:
1.本《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北京时间14:00。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5楼510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项目联系人: 张晨、伏广权、徐传友、郑春雅、胡洋、徐敏
电 话: 15251285850、17712132901、19975081698
电子邮件: xuchuanyou7616_xm@cicdi.cn
开户名称: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