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单位现举办“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面向国内外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每个标段选取3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征集。
1.2 项目规模: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万㎡(480亩,北至EA2、南至EB4、东至NB8、西至NB9),总建筑面积约81万㎡,业态包含酒店、办公、商业、住宅、幼儿园、道路等。
1.3 标段划分: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征集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主要业态 |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万㎡) |
地下建筑面积(万㎡) |
总建筑面积(万㎡) |
标段一 |
酒店、办公 |
5 |
2 |
7 |
标段二 |
办公、商业 |
9 |
5 |
14 |
标段三 |
住宅、幼儿园 |
42 |
18 |
60 |
合计 |
56 |
25 |
81 |
1.4 设计任务:概念方案设计
1.5 征集方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
1.6 征集设计周期:约63日历天。
1.7 优胜设计方案的设置:通过评审每个标段选出2个优胜设计方案。
2. 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丰华谷一区C2楼503室
联系人:隗瑶、冯晴、孙立翔、李佳佳
联系电话:15210539953、15227006695
E-mail:kjyxiongan@163.com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 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4.2 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能力。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具有所在国或地区颁发的从事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联合体
4.3.1应征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征集活动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3.2针对每一个拟参加的标段,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署一份共同参加该标段征集的联合体协议书。
4.3.3 联合体的组成以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成员单位的各自职责。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在同一标段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加入同一标段其它联合体申请应征,否则与其相关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按无效申请文件处理。不同标段不受此约束。
4.4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每个标段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Word版本及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PDF版本,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kjyxiongan@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5年1月1日09:00起开始开通下载功能。
6. 应征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人请于2025年1月13日12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表格部分(word版本)先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征集组织机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17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文件(1套,需提供Word可编辑版和盖章版扫描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丰华谷一区C2号楼B503)。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 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模型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8.1.2.1应征人拥有应征设计方案的署名权,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方案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方案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2.2主办单位在建设项目的实施中有权全部或部分使用所有应征人的应征设计方案。主办单位与应征人签订补偿金及奖金支付协议或概念设计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咨询合同)后,主办单位在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中获得其应征设计方案的使用权。
8.1.2.3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方案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方案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应征人的名称。
8.1.2.4未经应征人书面同意,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8.1.3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方案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方案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2 应征设计补偿金
8.2.1 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是主办单位支付给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准备并递交应征设计方案的补偿费用。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每标段的补偿金均为人民币50万元/应征人(含税)。
8.2.2 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被应征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 奖项的设置
应征方案评审委员会将从每个标段的应征设计方案中分别评选出2个优胜设计方案。
每个标段第一名将获得签署该标段咨询合同的资格。
每个标段第二名奖金为人民币20万元/应征人(含税)。
每个标段第三名奖金为人民币10万元/应征人(含税)。
在征集结果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将与应征人签订应征设计补偿金及奖金支付协议。
8.4中选设计方案的确定
主办单位将从优胜设计方案中确定本项目各标段的第一名,并与各标段的第一名分别签订咨询合同。合同签订后主办单位不再向其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应征人应按照咨询合同的约定完成概念设计方案咨询工作,其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概念设计、建筑方案深化提资、关键材料的封样要求等,并负责把控建筑及专项设计院的设计文件等,确保方案的落地效果。征集活动的中选单位负责完成河北省及雄安新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成果的汇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后续设计任务书及咨询合同要求。
8.5 其他
在确定优胜设计方案之后,如需整体汇报,由标段三获得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配合主办单位向上级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方案汇报,各标段获得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应保证首席建筑师或执行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汇报工作,具体以主办单位要求为准。
8.6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7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8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