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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度广告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变更事项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的内容统一变更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已完成1个50万元及以上的广告制作及安装业绩。【①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合同对应项目不低于5万元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合同内容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②合同中未体现总金额的需另行提供业绩金额证明材料加盖鲜章(不限于结算资料、发票等材料);③近3年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变更事项二: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 1 月 24 日09:00至2025年 2 月 10 日17:00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2 月 11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编辑: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