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和华电巴州混合储能项目全钒液流储能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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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01)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和华电巴州混合储能项目全钒液流储能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若羌新能源有限公司(标段1)、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标段2),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七角井镇东南侧的十三间房风区 2.2 项目规模:25MW/10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11.5MW/7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工期2025年04月01日—2025年9月20日,具体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施工总承包-11.5MW7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30102): 11.5MW7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工程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储能电站内的所有工作,配合办理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二次转运、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及管理、配合建设用地临时征占用、建安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配合调试、验收、确保创电力行业精品工程等储能电站一揽子工程以及招标方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 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 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满足下列合同业绩要求: (1)至少1项储能容量20WM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 EPC 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2)至少1项储能容量20MWh及以上全矾液流储能系统供货的合同业绩。注:联合体投标时,全钒液流储能系统供货业绩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工作。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总承包-11.5MW70MWh全钒液流储能系统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 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9.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满足下列合同业绩要求: (1)至少1项储能容量20WMh 及以上电化学储能 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2)至少1项储能容量20MWh及以上全矾液流储能系统供货的合同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时,全钒液流储能系统供货业绩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全钒液流储能系统集成设备供货工作。 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2-19 13:59到2025-02-26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3-12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03-12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若羌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若羌县胜利路681号办公楼302室 联 系 人:商务:窦雪琴/技术:吴昊 电 话:18599267998/18599225608 电子邮件:569503539@qq.com
招 标 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七角井镇东南侧的十三间房风区 联 系 人:技术:邓万赟;商务:尤海燕 电 话:15688330037/15299553514 电子邮件:183760989@qq.com/1078257133@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曹琦 电 话:010-83565821 电子邮件:cao-qi@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 、13948539227。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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