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62025026004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计[2025]03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静海区城东片区防洪排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长安道、平安道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农[202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53.75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及自筹:1053.7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02.03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静海区城东片区防洪排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长安道、平安道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702.035米,项目位于天津静海区,改造长安道、平安道两条道路,长安道起点位于科技路北侧,终点位于天宇路(十九号路)南侧,路线排桩长度363.614m,实际修筑长度350.948m,道路总宽度 12m。平安道起点位于科技路北侧,终点位于天宇路(十九号路)南侧,路线排桩长度364.443m,实际修筑长度351.087m,道路总宽度10.5m。随道路改造同步实施排水改造工程,铺设d600-800雨水管网,d400污水管网,以及交通(标志标线),总投资额1053.75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区城东片区防洪排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长安道、平安道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702.035米,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改造长安道、平安道两条道路,长安道起点位于科技路北侧,终点位于天宇路(十九号路)南侧,路线排桩修筑350.948m,道路总宽度12m。平安道起点位于科技路北侧,终点位于天宇路(十九号路)南侧,路线排桩修筑351.087m,道路总宽度10.5m。随道路改造同步实施排水改造工程,铺设d600-800雨水管网,d400污水管网,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建设单位需求及交付条件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总投资额714.0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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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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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由正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或单独配置);(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3)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应为本单位职工;(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应为本单位职工;(5)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 [ 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津办市【2021】40 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由本项目施工单位承担,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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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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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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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现场报名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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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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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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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金海道3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22-68609527
传 真:022-68609527
招标代理机构:广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北侧时代家园S13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周维娟
电话:022-28911188
传 真:022-28911188
日期:2025年03月0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史先生
电话:022-68609527传真:022-6860952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金海道3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68608703传真:68608636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