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10座风光场站配套储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3-03
|
(招标编号:CHDTDZ031/19-QT-02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公司相关技改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10座风光场站配套储能租赁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标段(1)宁夏中卫海原县、固原市西吉县、灵武市马家滩镇;标段(2)宁夏中卫海原县。 2.2 项目规模: 标段(1)135.4MW/270.8MWh共享储能容量; 标段(2)119MW/238MWh共享储能容量。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标段(1)12个月; 标段(2)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生产运营-标段二(CHDTDZ031/19-QT-02302):九彩第一风电场、九彩第二风电场、九彩第四风电场、九彩第五风电场共4座合计容量595MW风电场站,租赁储能119MW/238MWh,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持有或代理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储能电站可租赁容量不低于10MW/20MWh,且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并网投运),且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相关要求。所有证明文件均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性材料:须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査并网通知书、储能可租赁容量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投标电站储能容量未向其他场站租赁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运营-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持有或代理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储能电站可租赁容量不低于10MW/20MWh,且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并网投运),且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相关要求。所有证明文件均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性材料:须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査并网通知书、储能可租赁容量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投标电站储能容量未向其他场站租赁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03 11:00到2025-03-14 17:00。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3-25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03-25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联 系 人:高立 电 话:0951-3897689 电子邮件:286962311@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孙博超 电 话:010-83565860 电子邮件:sunbochao@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 、13948539227。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