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62025034009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25]0305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石油学院教职工住宅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2021】191号、津静审投函[2021]3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8000万元,银行贷款:44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0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天津石油学院教职工住宅项目,建设规模为120000平方米,住宅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85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7736.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4843.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263.68平方米。,总投资额72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石油学院教职工住宅项目精装修施工,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装修改造面积75504.6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9816.37平方米,最高高度约:32.5米,最高层数:11层,主要包括1#楼~20#楼658户住宅进行室内装修,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2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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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4月20日 至 2025年07月15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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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设置,无在施工程记录;(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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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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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至 2025年03月21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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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并携带上述要求文件以及关注截图盖公章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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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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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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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大庆(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80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梁秋金
电话:022-58536850
传 真:022-5853685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铁慧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楼301室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郭帅
电话:022-59009088-202
传 真:022-59009088-202
日期:2025年03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晟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梁秋金
电话:022-58536850传真:022-5853685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80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68608703传真:68608636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