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12025032005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设计[2025]0302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区域海堤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生发改投资发[202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30920.37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30920.3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区域海堤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5公里,拟对4段海堤进行提标改造建设,总长度约5公里,总投资额30920.37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中心渔港和力高区域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区域海堤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拟对4段海堤进行提标改造建设,包括中心渔港东堤北段长约0.9km、世茂沙滩段长约0.7km、力高北堤西段长约0.7km、力高东南堤段长约2.7km,总长度约5公里,堤防等级为1级。设计范围: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竣工图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本工程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63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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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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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职业资格证书;(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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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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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至 2025年03月24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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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携带(本次项目的系统关注截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一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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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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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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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祁振峰(印鉴)
办公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00480
联系人:谢非
电话:022-67289186
传 真:022-6728918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林韩涵(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洪泽路三诚里26号楼北大资源阅城新文化中心718
邮政编码:300220
联系人:王远瑞、马晓煜、常欣宇
电话:18526577614
传 真:021-64681723
日期:2025年03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谢非
电话:022-67289186传真:022-67289186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扬
电话:66328581传真:66328566电子邮箱:zxtjstcjsglzx@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377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