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3-1-23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乌拉特中旗)清能公司潇龙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潇龙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为经度107°59′20.08″E,纬度41°41′19.25″N。拟选风电场共安装12台10MW风电机组和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初步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20MW。拟选风电场所在区域微地貌类型主要为岗地地貌,少部分为矮丘地貌,所在区域高程1490m~1580m,地形稍有起伏。风电场周边有公路相通(临巴线),交通条件一般。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勘察设计周期:(1) 设计合同签署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招标人予以确认。
(2) 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风机选型报告通过评审后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0 天内提供主机招标文件。
(4) 主机招标定标后20天内,完成1:500地形图测绘及微观选址,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20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10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4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30天内完成。
(10) 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生效条件: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分公司(乌拉特中旗)清能公司潇龙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且须在有效期内。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须附资质证明文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有2个及以上单体容量超过100MW的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需为施工图设计业绩,项目规划、预可研、可研等前期业绩无效),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设计总监)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须有1个及以上单体容量超过100MW风电项目设计业绩。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3月2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江西分公司(乌拉特中旗)清能公司潇龙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特别提示:
(1)本招标项目商务部分采用智能商务评审工具辅助开展评标工作,投标人须通过投标管家-商务标生成工具在线制作、生成并递交商务部分投标文件(详见商务投标文件制作视频下载链接:
(https://huaneng-swb.oss-cn-beijing.aliyuncs.com/swb/商务投标文件生成-供应商操作视频.zip)),详细的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格式制作。
注:供应商相关操作可参照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铜锣湾写字楼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 话:0791-87355068
电子邮件:17577897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8112邮箱优先
电子邮件:ke_li@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