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5202505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设计[2025]05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鞍山西道440号房屋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以 津教政办[2024]24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建设资金为 5508.93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508.9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068.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鞍山西道440号房屋装修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706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68.9平方米,其中,A座建筑5层(局部6层),建筑面积4672.19平方米;B座建筑3层,建筑面积1376.34平方米;C座建筑2层,建筑面积739.45平方米;配电室1层,建筑面积86.54平方米;门卫室1层,建筑面积26.43平方米;附属用房1层,建筑面积167.95平方米。A座、C座改造后作为健康管理中心使用,B座改造后作为业务用房使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檐及内部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道路广场工程、照明工程、管网工程等,建筑面积为7068.9平方米,总投资额5508.93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440号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鞍山西道440号房屋装修改造项目EPC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鞍山西道440号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共涉及6栋建筑,总建筑面积7068.9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 4672.19 平方米,最大高度23.77米,最大单跨跨度9.1米。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473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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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6年02月28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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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总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3)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员工且只在本项目任职,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只在本项目任职加以承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5)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投标人应该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津建筑(2018)489号、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 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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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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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6月04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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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资格符合招标公告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以邮件形式和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4号楼2门601室或邮箱:tjyinlong@163.com,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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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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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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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牛远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邮政编码:300052
联系人:范文红
电话:022-60362025
传 真:022-6036177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姜鑫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科三路华鼎智地4号楼2门601室
邮政编码:300392
联系人:李娜 祁田田
电话:022-87930760
传 真:022-87930766
日期:2025年05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受理负责人:范文红
电话:022-60362025传真:022-6036177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杨俏
电话:022-27477889传真:022-27382846电子邮箱:nkqzjw_zbj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