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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大厂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6-0630

大厂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大厂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厂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审审批[2025]00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厂回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委托代理机构为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厂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大厂县公益性骨灰堂新建项目-室外工程(工程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662.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089.8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分期建设,总占地面积21472.94平方米,本期占地面积为1391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248.17平方米,主要建设殡仪服务楼2432.42平方米,地上三层、骨灰楼3143.83平方米,地上五层,同时配建消防水泵房、污水处理设备房、非机动车停车场、室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并购置相关设备。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主体工程,二标段室外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标段:新建建筑有殡仪服务楼(2432.42平方米)、骨灰楼(3143.83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地上77.92平方米,地下594.00平方米。本期总建筑面积为6248.1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654.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94.00平方米,地下部分主要功能为消防水池及泵房

二标段:园区给水、消防水、喷淋水、污水、雨水、强电、弱电、消防电、沥青混凝土路面、透水砖路面、路缘石、围墙、污水处理站基础、绿化乔木施工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195.286729万元;二标段514.733899万元。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365日历天

二标段: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一标段: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廊坊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二标段: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廊坊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5其他:

一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应分别列明两个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匹配不同管理机构成员

二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应分别列明两个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匹配不同管理机构成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一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 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其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其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 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4其他:

一标段: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

二标段: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一标段:自2022060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6000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二标段:自2022060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承包内容应包括道路和给排水)的类似相关施工业绩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

一标段:自20220601日以来完成过建筑面积6000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二标段:自20220601日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承包内容应包括道路和给排水)的类似相关施工业绩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407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90830分至202506161700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1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ebeibidding.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书面形式大厂回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提出,联系人:杜玥,联系电话:0316-893039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8930152

电子邮箱:dcjsj2020@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双盲要求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9.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9.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9.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9.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9.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9.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9.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9.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档位

概算/预算价范围(m)

收费金额(元)

m<30万(m≠0)

300

30万≤m<100万

600

100万≤m<500万

900

500万≤m<1000万

1000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通讯地址:县城东刘各庄村西;联系人:杜玥,联系电话:0316-8930398,电子邮箱:/

10.2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B型住宅楼11号;项目负责人:李志雄, 联系电话:0316-5276072;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0316-5276072,电子邮箱:lfhcxh@126.com

20250606

hebei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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