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镇西北街村垃圾箱清运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西北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西北街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滨海镇西北街村垃圾箱清运项目 招标方式:比选 最高限价:¥180元/车 服务需求:西北街村村内垃圾箱清运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比选文件中的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比选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比选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申请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申请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0 09:00:00至2025-06-12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唐山宏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唐人宜居南底商213-5)获取比选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6 14:00:00,地点为:唐山宏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唐人宜居南底商213-5) 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西北街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唐山宏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兴海大街202号二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13091061905,邮箱:tshongan@sina.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西北街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滨海镇西北街村垃圾箱清运项目
投标人
300.0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西北街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宏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镇西北街村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兴海大街202号二楼 |
| 邮编: | 063305 | 邮编: | 063299 |
| 联系人: | 王井国 | 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15931591801 | 电话: | 13091061905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tshongan@sina.com | |
| 网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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