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7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山东华电牟平一期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烟台牟平区)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2.2项目规模:50MW(60.15972MWp)。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自2025年6月30日开工,2025年12月30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最终投产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CHDTDZ046/16-ZB-37101):完成本项目升压站建安工作及本项目110kV送出工程建设工作。
招标范围说明:
(一)110kV升压站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调试、试验、试运、验收等。包含但不限于:五通一平、临时用地(场地租金、占用补偿、场地清理、树木移栽、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复耕复垦和植被恢复、协调处理政府及民事关系等费用),除发包人供货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建安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调试、试验、试运、验收等光伏一揽子工程,确保通过质监验收、并网验收、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专项验收(环水保验收、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节能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达标投产、竣工验收。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配合发包人完成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证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等手续办理)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
(二)110kV送出线路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调试、试验、试运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招标人组织的并网验收、移交生产、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质量检测;临时用地(场地租金、占用补偿、场地清理、树木移栽、环保、水保措施落实、复耕复垦和植被恢复、协调处理政府及民事关系等费用)、线路走廊清理(按照输电线路建设规程、规范的要求,对线路走廊内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进行清理和赔偿,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光缆安装、施工辅助措施、环水保措施落实、接地、设备名称及安全标识牌、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在线检测、线路跨越穿越钻越施工、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对侧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调试(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11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施工期间的政府、民事协调,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招标人负责范围的配合(配合发包人完成塔基永久占地补偿协调、线路选址意见办理、工程核准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等手续办理)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
特别说明:
1.受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用地政策及民事协调影响,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实际场址可能会发生变化,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上述风险,所报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原因而调整。
2.承包人负责除①主变、GIS、35kV无功补偿装置、35kV配电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光功率预测系统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永久征租地、架空线路跨越补偿及协调⑤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生产车辆购置、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标段建设范围内的其他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调试、试验、试运、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3.投标人应做好与本工程其他标段施工单位的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如业绩有合同金额要求才需要此项)、签字盖章页、业主联系人及电话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3 17:27到2025-06-19 16: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14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07-14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山东公司 | 李云龙 | 0531-67716059 |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山东公司 | 李云龙 | 0531-67716059 |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新能(烟台牟平区)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经济开发区中心大街188号
联 系 人:解全根
电 话:18105357603
电子邮件:913729453@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李文林
电 话:010-83565763
电子邮件:liwenlin@chd.com.cn
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