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资本拟出资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中核保险有限公司(简称:自保公司)。按照香港保险监管局申报要求及相应流程,参考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自保公司的过往经验,中核资本拟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自保公司设立与运营提供法律相关咨询服务,确保中核资本能够按计划、按时设立完成自保公司,经香港保险监管局核准经营。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025年8月31日前,推动实现香港保险监管局正式核准自保公司营业申请,提供自保公司首年运营支持。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起草、修订自保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相关文件;
- 提供税务、年报、审计、人资等方面的合规建议;
- 法律风险提示:提醒董事责任、关联交易、数据隐私等合规要点;
- 提供针对香港区域法律规范的日常法律审查、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具体问题及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重大事项谈判、日常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文件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及提供法律培训等。
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以自保公司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复为签署合同前置条件。自与中选供应商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之日起,至自保公司获得香港保监局授权经营满1年。
2.3 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或境外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风险管理咨询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2022年1月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服务内容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7月2日17:00—2025年7月10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纸质版应答文件到指定地点。并同步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递交纸质、电子版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
(2)纸质应答文件份数及存档要求(适用:2份,一正一副),电子版必须同纸质版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递交时间与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供应链公司 )
为了保证应答文件顺利到达,建议供应商派人到采购文件指定地点递交应答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递达,在邮寄应答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明确送达至中核(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前台(快递需写明收件人),本公司不接受闪送、同城快递、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注:1)为防止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破损,投标文件外封套请用透明胶带封牢。
2)为防止误投,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快递单上需同时注明单位名称
3)应答文件需要在开标前送达到或邮寄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指定地点。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年7月15日9:30,(提醒: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递达/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0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核建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李享
电话:15101541062
电子邮件:lixiang@cnsc-sh.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61592133(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cnsc-sh.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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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