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2-221)
项目所在地区:。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煤炭技术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采购范围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
本项目计划招标的主要内容为:
2.2.1.劳务外包服务人员的筛选及派驻
投标人提供岗位外包服务,具体包括:
(1)根据华能煤炭技术公司提供的《岗位外包服务确认书》(合同签订时确定)要求,招聘、筛选、派驻符合条件的人员至华能煤炭技术公司,承担相应岗位职责。外包岗位的名称、工作职责、人员数量、工作流程及标准均以华能煤炭技术公司书面确认为准。
(2)外包岗位及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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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类别 |
人员资质/证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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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作业人员 |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规定及行业其他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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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钻 |
《煤矿探放水作业证》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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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工 |
煤矿井下电气操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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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术人员 |
具备对应岗位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资格或行业岗位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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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维 |
根据具体方向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PMP、软考证书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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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质勘探 |
地质岩土工程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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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家 |
采矿、地质、工程等对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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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研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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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业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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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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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为可能发生的岗位及要求,最终以《岗位外包服务确认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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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华能煤炭技术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下,确保外包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并履行工作职责。所有外包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煤炭技术公司的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需无条件更换。
(4)因人员资质或履约问题导致的责任及损失(如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外包人员的招聘、培训、取证、薪酬、社保、工伤赔偿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煤炭技术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2.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与项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入离职办理:与派驻到煤炭技术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解除、变更、到期提醒、续签等。
基础人事服务支持:调节劳动纠纷;提供劳动/人事法规及政策的日常咨询。人事/档案代理:转接并管理各类人事档案;依据档案出具各类人事证明,提供职称评定/公证/转正定级等人事服务。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工作安全措施,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为此类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管理、转移等并提供查询;为此类员工代办员工社保生育津贴申领手续;提供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咨询;提供全国各城市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咨询、网上查询等服务。住房公积金代理:办理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账户管理、转移等并提供查询;提供全国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咨询、查询等服务;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支取等服务。
(3)及时支付人员工资。薪酬服务:发放工资、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其他服务: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按当地政策为此类员工办理其他费用缴纳、账户管理、转移等并提供查询。
2.2.3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第三者人身伤害等),所产生的工伤认定费用、伤残评级费用、经济赔偿金、抚恤金、医疗费用、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全额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且该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计入项目结算价款。
服务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不少于3项劳务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获取时间:。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招标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20号楼
联系人:楚女士
电话:010-63912806/010-63912807
电子邮件:zq_chu@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4000101086-8233(因工作原因,电话无法保持长期接听,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到下述邮箱,收悉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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