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19-中国核建中核二四发行债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常规)采购
- 项目编号:CNEC-FW-GKXJ-25-12835
- 交货/服务时间:730日历天
- 交货/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燕郊开发区
- 供货范围: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专项法律顾问项目。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拟于2025年-2027年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项目(以下称″项目”)之专项法律顾问。
2.2 乙方委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2.2.1 按照甲方要求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对于影响项目注册及发行的事项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提出解决方案;
2.2.2协助甲方起草、审查或修改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
2.2.3 协助甲方准备应向有关审批机构呈交的相关文件;
2.2.4根据交易商协会的规则指引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2.5 其他与本项目法律服务相关的工作。
2.3本协议项下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或甲方决定终止之日止。
-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备案内单位;
(2)供应商为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3)内单位。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7月26日 09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不收取 (除因采购人原因导致采购终止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 1907 1900 4867 917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FW-GKXJ-25-11785”。(未按要求备注视为未缴纳)
缴纳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私人转账和其它形式缴纳)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中国核建中核二四发行债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常规)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聂女士
电话:18811219820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