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201c采购代理机构\u201d)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以下简称\u201c采购人\u201d)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本部及连城、漳平分公司大楼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strong>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本部及连城、漳平分公司大楼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strong> 二、<\/strong>采购编号:RWZB-LY-202<\/strong>5-202<\/strong> 三、<\/strong>项目概述:龙岩市分公司本部及连城、漳平分公司大楼保安值守(消控)及安全保卫工作<\/strong>,<\/strong>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strong> 四、<\/strong>采购内容:<\/strong> 合同包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保证金额(元) 1 连城分公司保安外包服务 1年 77438.4 1400 2 漳平分公司保安外包服务 1年 174148.8 3400 3 市本部保安外包服务 1年 204924.96 4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u201c包\u201d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u201c包\u201d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6512.16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strong>供应商资格条件<\/strong>(<\/strong>合同包1、2、3<\/strong>)<\/strong>: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 5.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参加比选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5.3.合同包1供应商须是全省物业及食堂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合同包1的入围供应商,需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包2及合同包3供应商须是全省物业及食堂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合同包10的入围供应商,需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6.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提供承诺函)。 5.7.供应商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经营许可证》 5.8.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5.11.承诺与声明。 5.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strong>供应商须按照\u201c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u201d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