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甘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2025年废弃物处置项目【网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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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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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内蒙古森工集团甘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2025年废弃物处置项目【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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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T30452508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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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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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对甘河镇油库库区内18座储油罐清理后产生的油泥废水处置,每吨4800元,结算时以地衡实际检斤吨数为准,其中2座300立方米立式储油罐(均为柴油)、5座50立方米卧式储油罐(柴油2座、汽油3座)、9座30立方米卧式储油罐(柴油1座、汽油8座)、2座20立方米卧式储油罐(柴油1座、汽油1座),以上价格含运费、税费、装卸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1)清洗产生的废液处置,需满足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库站清罐及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废物类型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49其他废物,并全权办理环保报建、五联单验收等全部手续; (2)废物矿油的运输和存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607-2011中的有关规定,贮存污染控制应符合GB 18597中的有关规定; 8、现场踏勘(非强制): 因项目内容专业性较强,且涉及人员安全等内容。为保证项目质量、期限及实施的准确性,本项目供应商须在竞价期间自行到现场踏勘,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须自行联系采购人了解现场情况,供应商由于未现场踏勘且未联系采购人了解情况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保证金; 9、违法惩戒:承接供应商应按竞价公告规定日期签署合同、履行约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签署合同和履约(如无法满足清理标准、未按时清理、非不可抗力拖延清理) ,否则采购方将其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依据对采购人造成影响及危害的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违约金偿付标准最低为成交金额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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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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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5)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承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服务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需采购人配合协调部分应在竞价结束前通过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需要采购人协调配合工作,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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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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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年8月20日9:00至2025年8月25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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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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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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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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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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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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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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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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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5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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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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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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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完成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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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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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内蒙古森工集团甘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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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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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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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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