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汽车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GZGC-[2025]30号
1.招标条件
大厂高新区汽车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5]00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100% 。
建设单位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厂高新区汽车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6278.16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用地10. 288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邵大路(福喜路至中轴路段)、工业七路(福喜三路至福喜路段)、首创大街(工业四路至太平北街段)、首创大街(乐恒南至工业三路段)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其中给水管线管径DN200-DN400的全长为3702米;雨水管线管径DN300-DN2000的全长5804米,雨水暗渠2200*2400的全长为216米;污水管线管径DN400-DN1200的全长为3081米;再生水管线DN100-DN200的全长为3742米;邵大路(福喜路至中轴路段)道路长度1776.666米,规划道路红线40米,设计车速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工业七路(福喜三路至福喜路段)道路长度478.356米,规划道路红线24米,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首创大街(工业四路至太平北街段)道路长度392.504米,规划道路红线16米,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首创大街(乐恒南至工业三路段)道路长度344.426米,规划道路红线16米,设计车速为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地点: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建筑功能:/ 。
2.2本次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4.46万元。
2.3服务期限:
15 个日历天,计划从2025 年10 月21 日起至2025 年11 月4 日止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①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包含:给水工程、桥梁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包含: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三种资质任意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4 (1)财务要求:应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强制要求分包。
(4)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和高级职称证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等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8月29日9 时00分至2025 年9月4 日17时00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 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ebeibidding.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书面形式 向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艳羽,联系电话:0316-5858057,电子邮箱:hzgszb@163.com。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16-8930152
电子邮箱:dcjsj2020@126.com
10.其他公示内容
10.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10.2本招标项目选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付费主体及本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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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平台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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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高新区汽车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联系人:何震 ,联系电话:0316-5277129,电子邮箱:/ 。
1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734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20号4单元2层202室 ;项目负责人:李艳羽 ,联系电话:0316-5858057 ;联系人:李艳羽 ,联系电话:0316-5858057 ,电子邮箱:hzgszb@163.com 。
2025 年 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