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9-3-43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相关单位所在地
本内蒙古能源集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了落实《网络安全法》、《密码法》、《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精神,推进内蒙古能源集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密码安全制度建设,提高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水平,需要完成内蒙古能源集团本部及所属各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测试评估工作。
2.3信息化服务期:自合同签订1年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根据《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发改委第14号令)和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重要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括36个三级系统、20个二级系统,共计56个信息系统,具体数量见明细表。依据国家标准,每个三级系统测评项目不少于211项,二级系统测评项目不少于135项;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所属12家单位开展安全防护评估工作;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本部及所属11家单位共计12个三级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本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第十六条:不得委托在近3年内被行业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或被相关部门通报整改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投标人近三年内被行业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或被相关部门通报整改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及电子数据鉴定(或取证)类证书。(需提供证书影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存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0套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电力监控系统包含:能量管理系统(具有SCADA、SGA、SCA)控制功能系统;变电站(含开关站、换流站、集控站)自动化系统;火电厂监控系统(含燃气厂)DCS;水电厂监控系统、水电厂堤级调度监控系统、核电站监控系统DCS、风电场监控系统、光伏电站监控系统、风/光电站区域集控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广域相量测量系统、电网动态预警系统、调度交易计划系统、电力调度数据网、水调自动化系统、调度管理系统、雷电监测系统、核电站环境监测系统、核电站实物保护、风/光伏功率预测、新能源气象监测、分布式电源集中控制、故障录播、配电监控、负荷控制管理、设备网管、网络通信资源管理、新一代电网调度实时监控与预警、新一代电网调度调度计划功能、新一代电网调度安全校核、新一代电网调度调度管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25日9:00起至2025年10月9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8时3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8时30分;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转8407)。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29中西巷港湾大厦
联系人:王刚
电话:0471-62072660
电子邮件:ycguo@nmdsy.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323(仅限法定工作日8:30-17:00咨询,联系不上可通过邮件方式)
电子邮件:zhp_zhang@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