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有误,现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设置,重新发布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以本澄清下发的招标文件为准,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二、本澄清发出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本澄清获取的方式为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
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不变。
四、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澄清后果自负。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