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新疆分公司2026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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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新疆分公司2026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国航新疆分公司2026年度手持终端机租赁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 功能目标: 供地面服务部一线人员在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内的业务信息传递,保障航班生产效率。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1)品牌型号:LTE Cellular Phone ,EP821。(2)1.8G手持机,设施具备ACDM航班运行界面查询功能。(3)设备外观、配件、功能检查无损坏。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3)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5)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需满足的数量、质量: (1)数量:10台。 (2)质量:设备外观、配件、功能检查无损坏。 3.安全、技术规格: (1)品牌型号:LTE Cellular Phone ,EP821。 (2)1.8G手持机,设施具备ACDM航班运行界面查询功能; (3)不可使用第三方软件对数据读取进行转发。 交付或实施时间: 2026-01-01 交付或实施地点: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T4航站楼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计划租赁10台1.8G手持终端机,拟提供设备必须具备ACDM航班运行界面查询功能。 (2)不可使用第三方转件对数据读取进行转发。 验收标准: 设备外观、配件、功能检查无损坏,配备ACDM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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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4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尚雨 | |
| 联系人电话:09913772880 | |
| 联系人邮箱:ghxjzbcg@airchina.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