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C2026002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采购人2026年主城区质量监督材料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服务内容:2026年主城区质量监督材料检测服务,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预算:40万元。
服务期限:检测时间为该工程开工到竣工。合同起始时间约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月31日。
成交供应商数量:若本项目有超过4家的供应商进入最终的评分阶段,则得分前4名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仅有3家或仅有4家单位进入评分阶段,则进入评分阶段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进入评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INK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检测[备案检测应含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含保温材料阻燃性检测)、室内环境备案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墙体材料备案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专项检测等;
8.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内容须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地基基础及建筑结构与构件(或主体结构工程);
9.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人员岗位合格证;
10.外地检测单位具备常州市《外地进常检测单位信用管理登记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1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e交易电子招投标规则详见:《e交易新版招标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供应商应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供应商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是经磋商供应商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磋商供应商制作,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3.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供应商详细咨询400-828-0799。e交易网站网址:www.ejy365.com。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平台服务费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
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
4.平台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收款单位: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
5.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详见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下载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开始时间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七、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自系统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
磋商过程: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磋商(详见第二章2.9)
注: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CA为磋商供应商唯一身份认证。磋商过程中,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解密、澄清及多轮次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妥善保管CA;因CA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十、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作为备份材料;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903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85580365 联系人:王工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89899890 联系人:龚女士
网址:www.ejy365.com www.czztb.com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编辑:xrxc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