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闲置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现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络平台,公开挂牌出租两辆货车,面向市场征集符合条件的承租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信息
(一)江淮牌货车(车牌号:粤 BT081A)
1.购入时间:2014 年 8 月 18 日
2.车型:轻型厢式货车
3.核心参数:总质量 4490KG,核定载质量 1700KG
4.使用状况:行驶里程 41898 公里,无重大事故记录,发动机、制动系统等核心部件运行正常,车身及货厢无明显破损,车况良好。
5.出租价格:800 元/月
(二)福田牌货车(车牌号:粤 BJM853)
1.购入时间:2019年10月29日
2.车型:中型厢式货车
3.核心参数:总质量 7355KG,核定载质量 3660KG
4.使用状况:行驶里程 1143.9 公里,无重大事故记录,发动机、制动系统等核心部件运行正常,车身及货厢无明显破损,车况良好
5.出租价格:1100 元/月
二、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约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信用查询报告)。
(三)拥有与租赁车辆使用相匹配的合法运营需求及相应的运营资质(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求)。
(四)具备足额支付租金的财务能力,能够按照租赁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租赁相关要求
(一)租赁期限
本次出租的租赁期限最低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可由承租方在响应时提出,最终根据双方协商及实际情况在租赁协议中明确。
(二)租金押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季度预付,承租方需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将本季度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5 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或发票。
3.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押金,江淮牌粤 BT081A押金5000元、福田牌粤 BJM853押金10000元。
(三)车辆使用与维护
1.承租方应严格按照车辆行驶证规定的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进行改装或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年检费、维修保养费等),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坏等情况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因车辆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的除外),并及时通知出租方。
4.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时,承租方应将车辆完好无损地返还给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若车辆存在损坏、遗失等情况,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四)保险要求
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及足额的商业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险受益人为出租方。保险到期前,承租方应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确保保险的连续性。
四、招租流程
(一)出租方在其招标代理公司平台发布出租挂牌信息。
(二)挂牌期间,意向承租方可通过平台查询出租标的相关信息,如需实地查看车辆,可与出租方联系,协商确定查看时间。
(三)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限内,通过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并按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每辆车 5000 元)。
(四)挂牌期间,若只有1家合格承租方,可直接确定其为最终承租方;若有2家及以上合格承租方,参考承租方公司规模、资金实力等方面,通过竞争谈判确定最终承租方。
(五)确定最终承租方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平台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六)承租方按协议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相关费用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出租方将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家文
联系电话:83590723-227
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9号
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