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ZTJ1903JC-2026-026
1.招标条件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片石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3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22年7月中标,中标金额为23.18亿元,工期52个月。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95万m3,填方214万m3;桥涵4660米/70座,其中特大桥1558米/1座,大桥546米/5座,中桥134米/2座,小桥436米/17座,通道桥484米/31座,天桥897米/8座,公公分离式立桥280米/4座,匝道桥325米/2座,涵洞434立方米/20座;路面垫层82万m2,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74万m2,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75万m2,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75万m2,SMA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181万m2,高模量沥青混凝土138万m2,ATB改性沥青稳定碎石混凝土86万m2,改性富沥青混凝土66万m2,冷再生泡沫沥青混凝土13万m2,水泥混凝土路面4.8万m2;房建工程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交安工程钢护栏132km,通信管道29.32km。项目现已具备开工建设,采购资金为工程验工计价款,具备物资采购条件。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片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石材加工或采购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12个月以上.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能够为本项目业务全额开具符合国家规范的本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供应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本标段所需片石的生产、存储、运输、供应保障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至今)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成立后业绩,不限份数。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参与。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21001490008052510079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沈阳沈北新区支行
(注:汇款凭证备注栏内请注明“XX公司片石采购标书费”;并将汇款成功后的银行回单扫描成PDF文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内。)
5.5本次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为 壹拾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人不按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6年2月11日9时00分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过期不汇入的,视为放弃报价。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
账户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部
账 号:99011231019000321738
开户银行:301290000007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注:汇款凭证备注栏内请注明“XX公司片石采购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成功后的银行回单扫描成PDF文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内。)
5.6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自行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需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9时00分。如有延期,招标人将在铁建云链平台上发布书面公告。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解密时间:2026年2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人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超时则认为自动放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1)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三合同段项目部
联系人:张淑平 19930597536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6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张淑平 电话:19930597536 邮箱:2712819455@qq.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淑平 电话:19930597536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