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科技城6G毫米波专网通信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6ZB0119
项目名称:紫金山科技城6G毫米波专网通信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1099.5万元
最高限价:1097.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紫金山科技城6G毫米波专网建设,涵盖室内外两大场景的基础网络部署,具体包括室内基础网络部署、室外通感网络部署及专线回传协调等内容,需达到国家、省/市关于毫米波通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行业标准及紫金山科技城毫米波专网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限: 45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审核),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支付费用。(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1栋29楼)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联系025-58835827-0,提供邮寄信息。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9号(紫金山实验室主楼3F)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接受任何邮寄送达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放至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者未按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紫金山科技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11号
联系人: 刘海涛
联系方式: 025-52751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曹雪
联系电话:025-58066836、025-5883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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