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6年低速充电桩和汽车充电桩施工服务过渡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6年低速充电桩和汽车充电桩施工服务过渡期采购项目/FA-450001-20260122103012。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铁塔能源广西分公司2026年低速充电桩和汽车充电桩施工服务过渡期采购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进行比选采购。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63.079万元(含税),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标段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划分8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5】个。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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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地市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
标段1 |
百色 |
1名 |
69.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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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河池 |
1名 |
2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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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柳州 |
1名 |
2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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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桂林 |
1名 |
2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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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梧州 |
1名 |
22.127 |
|
标段6 |
来宾 |
1名 |
100.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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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7 |
贵港 |
1名 |
2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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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8 |
北海 |
1名 |
82.077 |
|
合计 |
363.079 |
||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上述各标段金额均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报价的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在模块单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折扣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2026年过渡期的低速充电施工、汽车7KW交流充电施工。规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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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市 |
2026年一季度新建低速端口数量 |
2026年一季度新建汽车7KW交流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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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色 |
2500 |
140 |
|
2 |
河池 |
1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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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柳州 |
1100 |
20 |
|
4 |
桂林 |
1100 |
20 |
|
5 |
梧州 |
1100 |
20 |
|
6 |
来宾 |
4500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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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贵港 |
1100 |
20 |
|
8 |
北海 |
3500 |
120 |
|
合计 |
|
16000 |
490 |
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如下服务:
(1)低速充电桩端口施工:包括勘察协调、设备配套安装、外市电引入、设备拆除等。
①勘察协调:协助点位选址,负责现场勘察、物业/业主沟通、进场协调等施工前期工作。
②设备配套安装:充电桩搬运、安装和测试上线,电度表、配电箱、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安装。
③外市电引入:直供电报装,接火调遣和施工,市电线缆敷设,市电线路敷设段开挖及恢复。
④设备拆除:施工项目拆除、清理、搬运入库。
⑤调测上线:线路检查确认无误后,上电并观察设备指示灯是否正常点亮。
⑥消防: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场地按需配置消防设备
(2)汽车7KW交流充电施工:
①汽车交流充电桩设备搬运、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测试上线。
②低压接火、线缆敷设、市电引入、平台基础、低压配电系统、接地防雷、电度表、漏电保护装置、防浪涌装置、消防等充电站配套设施的施工安装。
③协助现场勘察、物业/业主沟通、进场协调等施工前期工作
④负责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供电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接火送电、验收等事宜,完备与施工有关的所有合法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⑤负责提供除充电桩主设备以外的所有工程材料,并安装实施、调测试验直至送电完成。
2.2施工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2.4工期:自派单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不涉及市电报装),涉及市电报装的要求自派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施工。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或供应商的结算金额达到其对应的框架上限金额止(以先到者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注:
(1)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2)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于过渡期中尚未按新办法换证的企业,持有旧版有效期内五级及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视为满足本项资质要求。
3.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5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2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一人具备多本证书的,按对应有效证书的数量计列)。
注: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同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或与供应商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或在供应商本单位就职的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提供多名项目负责人,评审时以响应文件顺序最前面1名项目负责人为准进行评审。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4)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5)本项目标段内的三类安管人员不得复用,如出现复用,复用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6)本项目每个标段仅需投入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某个标段投入多名项目负责人或多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评审时以响应文件顺序最前面1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准进行评审。
(7)本项目拟投入各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可以重复,拟投入各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以重复,若发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重复人员,则按照标段1至标段8顺序依次对重复人员进行评定,已在靠前标段计取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靠后标段不再计取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靠后标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视为无效。
(8)对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3.6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在国内至少具备一个充电桩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还需提供合同对应任一有效的发票扫描件或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2)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3)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4)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3.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响应将被否决。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11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其他否决响应的情形: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响应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费,不按标段收费),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供应商发票开具联系方式:蒙女士,电话:0771-2419331电子邮件:gxtfzb@163.com。
6.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参选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6.4.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6.4.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6.4.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4.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5.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具体以平台为准),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0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若唱价系统的唱价记录价格与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价格不一致,评委将以唱价系统的唱价价格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10.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枫林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忠瑞/郭耀洲/覃振祝/黎明华
联系人1:李忠瑞 电话:18249996428 电子邮件:18249996428@163.com
联系人2:林妘 电话:15578081736 电子邮件:ly15578081736@163.com
联系人3:翁慧珊 电话:15928694839 电子邮件:wenghuishan2021@163.com
10.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联系人:李忠瑞/林妘
异议接收电话:18249996428/15578081736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8249996428@163.com/ly15578081736@163.com)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