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项目3、4 号机组燃料组件在线及离线啜吸装
置(FH6Y 及FH6Z) 及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燃
料组件啜吸装置(CR11)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 号机组燃料组件在线及离线啜吸装置(FH6Y 及FH6Z) 及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燃料组件啜吸装置(CR11)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 号机组燃料组件在线及离线啜吸装置(FH6Y 及FH6Z) 及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燃料组件啜吸装置(CR11)设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三个项目:
1)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莱阳市,计划建造两台 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 号机组,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 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3) 天红核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天红镇,计划
建造一座科技研发试验堆。
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对以下两个标段全部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将全部被否决。
2.1 标段一: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 号机组燃料组件在线啜吸装置(FH6Y)及燃料组件离线啜吸装置(FH6Z)设备。
2.1.1 燃料组件在线啜吸装置(FH6Y)
➢ 数量:4 套(每机组1 套,2 个项目4 个机组共4 套);
➢ 关键技术要求:
FH6Y 设备具有循环水路和循环气路两个回路,每套啜吸装置至少应包括以下部
件:
1)啜吸台架一套:含有汽水分离箱、循环水泵、循环气泵、流量及压力仪表、电气控制组件、阀门、取样管道和配对法兰以及安装以上所有设备的框架等;2)检测装置一套:含有惰性气体探测器、电子学部件、铅屏蔽装置、用于测量数据处理的笔记本电脑及数据分析软件等;
3)自吸泵一套:用于在啜吸检测启动阶段消除管道内的空气,以建立水路循环;4)其他附件一套:包括在线啜吸装置的内部连接电缆及现场组装电缆接头所需的专用工具、内部连接软管、与装卸料机啜吸专设接口相连接的软管和快速接头;5)用于检测装置现场校准的次级校准源一套。
2.1.2 燃料组件离线啜吸装置(FH6Z)
➢ 数量:2 套(两机组共用1 套,4 个机组共计2 套);
➢ 关键技术要求:
FH6Z 设备为移动式设备,用于对经过在线啜吸装置判断为疑似泄露的核燃料组件进行更准确的测量。包含水下啜吸室、一体化机柜和便携式计算机。水下啜吸室放置在容器装料池97.028m 层区域,一体化框架和便携式计算机布置在容器装料池附近地面上(105.334m 区域)。
离线啜吸装置的设计要求确保可以灵活地运输、布置和安装,设备安装和固定无需对现有厂房结构进行修改。离线啜吸装置应确保与核燃料组件接口的匹配性。尤其需注意:正常情况下,容器装料池内充满水,供应商应提供离线啜吸装置的水下固定安装方法。
2.2 标段二:天红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燃料组件啜吸装置(CR11)设备。
数量:1 套;➢
➢ 关键技术要求:
CR11 设备用于对燃料组件进行取样检查。设备的水下啜吸室布置在燃料贮存厂房的乏燃料贮存水池内-3.000m 层,一体化机柜布置在燃料贮存厂房4.400m 层操作平台。
CR11 设备具有循环水路和循环气路两个回路,通过取水样和气样的方式,在实验室采用高纯锗谱仪对样品中典型核素137Cs、85Kr 等进行定性分析。CR11为干湿两用啜吸装置,通常先通过湿法啜吸装置在燃料组件不脱水时判断是否
有破损,然后在燃料组件脱水后使用干法啜吸装置判断其具体破损组件。设备组成主要包括水下啜吸室、循环泵、电加热器、一体化机柜、专用工具、管道、接头、吊具等。
注: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投标人近3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3.6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7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8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9 投标人持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e 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1 月23 日至2026 年01 月29 日00 时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每标段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元),合计肆佰元整(¥400.00 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投标文件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扫码签章APP 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手机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AppStore、安卓应用商店下载‘慧智签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已在“中招互连APP”上办理证书且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中招互连APP”)。
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 或400-810-7799。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标→招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网站的帮助中心网上操作说明有关投标购买文件。
鉴于本项目涉及技术保密信息,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 日内将签署并盖章的《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扫描件发招标联系人邮箱并附在投标文
件商务卷中。
5. 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 清疑问→我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03 月06 日上午08 时30 分(北京时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03 月06 日上午08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服务器集中解密的开标方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慧智签”手机APP,在电能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查看开标结果。7.2 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7.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投标保证的除外),否
则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否决。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 )和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10. 联系信息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9 号
邮编:200233
联系人:刘亚欣
电话:021-61862306
E-mail:liuyaxin@snerdi.com.cn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010-56995650 或400-810-7799 11.其他说明
11.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11.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3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80 万元,其中FH6Y 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每个项目300 万元,FH6Z 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每个项目490 万元,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0 万元,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2. 招标公告附件
保密承诺书
(签名) (盖章)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